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下半年在广州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者:3044am永利集团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82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广州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6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68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下半年在广州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下半年在广州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下半年在广州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2023年8月1日(含)至2024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下半年在广州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

  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级职称的报考人员不受学位要求限制。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或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3.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全日制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且当前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任教。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教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符合教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应于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非2024年毕业生除外)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的应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非2024年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视为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岗位需求表中有其他不受专业要求限制情形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8.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才汇网(网址: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减少招聘岗位数。

  (6)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6)并手写签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上传,待审查通过后,才能免笔试。

  (二)宣讲会和网上确认

  1.初定2024年1月5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招聘宣传、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华南师范大学官网信息。

  2.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考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8:00至2024年1月11日10:00。逾期未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

  3.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账户中心——我的报考——选择“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2:00后,不再另行通知。免笔试考生也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月14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不受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才汇网/机关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栏目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及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面试

  面试分为基本能力测试、试讲或说课两个部分。

  1.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初定2024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才汇网/机关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栏目通知为准。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40%计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将在广东才汇网/机关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栏目公布。

  2.试讲或说课

  试讲或说课初定2024年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才汇网/机关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栏目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试讲或说课。试讲或说课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养、考生综合素质。试讲或说课成绩以现场发放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60%计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五、体检及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办理录用手续相关材料并完成手续办理,否则,取消录用。

  

九、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十、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

  (四)本公告及附件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均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涉及年龄、时间限制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涉及工作经验的,均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五)岗位需求表中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的,即试用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时,符合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条件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办理聘用,其余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办理聘用。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十)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二)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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